杭州收账公司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没有自有住宅,但有实际产生的住宅租金支出。
(2)交税人的爱人在交税人的首要作业城市有自有住宅的,视同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有自有住宅。
满意房贷或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交税人,若在上一交税年度内未申报扣除,或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那么就可以在第二年处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后请求退税。
杭州收账公司根据上述条件,可以得知: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有房贷的,肯定不能填写租房扣除;在其他城市有首套房贷利息支出,而在首要作业城市没有住宅、有住宅租金支出,可以一起满意房贷和租房扣除填写,交税人可根据扣除规范二选其一。
1、房贷扣除规范是固定的,一致按照每月1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房租扣除规范,除了市辖区户籍人口数小于100万的城市是按每月800元的规范扣除以外,其余城市的扣除规范都要高于1000元/月,比房贷扣除更划算。详细是: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规范为每月1500元;
2)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规范为每月1100元。
西安碑林的源头可追溯至唐代立于帝都长安城务本坊国子监内的《石台孝经》、《开成石经》。唐天祐元年(904年),长安驻守韩建缩建长安城,将原存务本坊国子监内的一部分石经迁至唐尚书省附近的文宣王庙(今西安社会路一带)。后梁开平三年至乾化四年(909年—914年),长安驻守刘鄩接受幕吏尹玉羽建议将其余石经迁至唐尚书省之西隅(今西安社会路一带)。北宋景祐二年(1035年),范雍在唐尚书省西隅附近建立京兆府学;元丰三年(1080年),吕大防将文庙和府学的一部分迁至西安碑林现址;元祐二年(1087),陕西转运副使吕大忠因看到保存在唐尚书省之西隅的石经“地杂民居,其处洼下”,遂将石经及其他唐宋碑刻徙至“府学之北墉”;崇宁二年(1103),虞策知永兴军时将府学彻底迁至“府城之东南隅”即西安碑林现址,并进行了修建和改造。至此,府学、文庙与碑林同在一地,即今西安碑林所在地。金正隆五年(1160年),河中府同知府尹耶律隆和陕西东路转运副使周维甫对碑林进行了修葺。